首页 > 赣县律师 > 如果高消费受到限制,我该怎么办

如果高消费受到限制,我该怎么办

admin 赣县律师 2024年05月15日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不是按照额度来限制的,而是按照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情况来限制的,也就是限制消费项目。限制高消费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友情链接: 成都新都区律师 安徽律师 广西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网 孝感律师 杭州专业法律咨询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哈尔滨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佛山律师 江门律师 杭州工伤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阜阳颍上县律师 淮北杜集区律师 昆山市律师 郑州金水区律师 青岛即墨区律师 平度市律师 清远清城区律师 青岛市北区律师 菏泽牡丹区律师 项城市律师 淮安律师 包头律师 徐州律师 扬州律师 南阳律师 临沂律师 茂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