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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清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admin 赣县律师 2024年04月02日
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4、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各具体情况。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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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4、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各具体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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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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